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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农机普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作者:

农机化总站〔202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中心、处、所)及相关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安全监理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规,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决定2022年开展全国农机普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宣传方式  提升普法实效

  二、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作品征集报送(以作品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第二阶段(2022年4-5月):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2022年6-12月):优秀作品展播宣传。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围绕农机安全生产,突出宣贯农机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2.围绕常见农机事故和违法事件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教育。

  3.围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二)作品形式

  平面类作品(电子版)。包括宣传画(册)、宣传标语、明白纸、海报、绘画、书法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文件大小应大于3M或分辨率300dpi。

  (三)报送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相统一。作品构思新颖、主题鲜明,为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现实宣传普及价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2.作品须为本人或本单位近年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织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3.符合活动主题和作品要求的农机普法作品,由省级机构集中推荐选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每个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简介。各地选送的作品数量不少于2件。请将《农机普法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和《农机普法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征集活动邮箱:njjlzfc@126.com;联系人:张林娜,联系电话:010-59199199。

  四、评选和展播

  总站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推广网公众号设立专题进行投票。对评选推出的优秀作品以及组织活动有力的单位予以通报,优秀作品将适时组织展播。将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代表参加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做好作品征集遴选、踊跃投稿。充分调动本省份农机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挖掘高质量、易传播的农机普法作品。

  (二)注重作品质量。各地要结合依法监管、安全用机等热点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注重阐释法律法规知识,推荐有乡村文化特色、亮点突出、创意新颖的作品。

  (三)提升宣传效果。各地要注重普法作品适宜在公共场所、宣传园地、大型活动中广泛运用。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加大互动式、服务式、普法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附件:1.农机普法作品申报表

      2.农机普法作品推荐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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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全国农机普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1).zip